本报讯(记者刘琪)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公告,为积极响应并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强化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的关键作用,以及稳妥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从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确立的主要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在2022年成功建立并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后的又一关键性步骤,旨在通过强化监管引领,确保绿色保险实现有力有序的发展。未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绿色保险政策体系,并持续提升绿色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服务质量和效果,从而推动绿色保险发展向更深层次和更广泛领域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