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启动,两部门共促可持续发展

  记者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文,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绿证和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上重复获益,以促进绿色能源的合理发展。

  通知明确,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综合绿证和自愿减排市场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衔接要求。

  通知指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