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拟购董责险a股公司数量同比大增28%
保单条款晦涩难懂等问题待解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见习记者 杨笑寒
4月18日,南方精工等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引发投资者关注。
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热情较高。《证券日报》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4月19日,年内已有12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同比增长28%。
上市公司投保热情高
“董责险”全称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障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履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2002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上市公司高管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后,我国上市公司首次引入董责险。2022年,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发布,首次在立法中鼓励公司投保董责险。随后,a股上市公司对董责险投保热情持续上升。
截至4月19日,今年以来有127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同比增长28%,其中,有76家上市公司在2023年并未购买过董责险,占比近六成。
例如,仅4月17日和4月18日两天,就有12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购买计划,包括南方精工、厦门钨业、世纪鼎利、朗坤环境、美腾科技、江天化学、迪瑞医疗、乐歌股份、东华能源、新里程、云鼎科技、东晶电子等。
就上市公司积极投保的原因,此前有十余年责任险从业经验、现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的王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主要是受到追责董监高的案例日益增多以及新公司法强化了董监高责任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董责险一方面可以承担董监高应对行政监管调查、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的抗辩费用;另一方面可以承担非故意情形下,董监高对第三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或和解金。
此外,董责险真金白银的理赔也让上市公司感受到了其作用。今年有2家财险公司披露了去年四季度的5笔董责险赔付案例,合计赔付约9097万元。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董责险有关赔付情况公开资料的增多,上市公司对董责险发挥转移责任风险作用的信心会有所增强。
投保率提高仍受制约
在受访专家看来,未来董责险投保率可能会进一步提升,但险企在承保端仍面临一些挑战。
王民表示:“新公司法进一步强化了董监高的履职责任,董监高通过投保董责险转移履职责任风险的需求将明显上升,同时新公司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董责险的法律地位,企业投保董责险的积极性也将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董责险的履职风险显性化,也催化了上市公司投保积极性。例如,近年来出现的全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案等案件的公司赔偿金额巨大,且公司董监高承担高额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尽管董责险的发展前景良好,但仍有诸多因素制约其投保率的提升。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受限于诉讼理赔机制尚未完善等因素,董责险的发展环境相对受限;二是董责险保险标的金额较高,因此对险企风险识别、风险管控等技术要求较高,但由于董责险发展时间较短,不少保险公司的风险判断能力尚未成熟。
王民补充称,目前董责险的条款晦涩难懂,保司需要结合中国法律环境,尽量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设计保单;此外,保司目前还缺乏足够的董责险赔付案例,以让投保企业感受到董责险的保障功能,建议在法律和合同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宣传企业成功获赔的案例。
业内专家指出,上市公司应当明确,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董责险)并非万能之盾。尽管该险种在董监高履职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其覆盖范围有限,主要侧重于因执业过失导致的损失补偿。对于故意行为或其他特定情形,董责险通常不会提供赔偿。因此,公司及其高层管理人员在履职时仍需谨慎行事,确保遵循相关法规,避免可能的风险和纠纷。